註1:《新威簾》的分店《新鴻發》的奶茶、酥皮蛋撻(及所有包點)皆同一公司出品。

註2:其實澳門好多舖頭都可以叫「肧芽奶茶」而餐牌沒有,只不過我專登在《 新威簾》貪得意叫(因那店的人都鍾意咁叫),剛巧澳門只有我出稿講此飲法。

註3:因為210.6.160.70於2012年4月17日08:23及09:22修改維基百科,發現米珠連於2010年12月30日的《爽彈嫩滑乾炒牛通》稿件,亦涉嫌參考老陳於2010年07月27日及29日刊出的同一食店的食稿,文中極巧合地形容澳門的茶餐廳『通常稱為「咖啡室」或者「咖啡美食」』(何解碰巧同樣介紹這店而不是其他澳門食店時說明這點?),並介紹了「牛肉炒通」及「蝴碟酥」,同樣指出「蝴碟酥」比連鎖餅店好。

(以下兩問答,來自「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局」資料)
http://www.economia.gov.mo/web/DSE/public?_nfpb=true&_pageLabel=Pg_IP_WIP&locale=zh_MO#4

什麼是著作權(版權)?
答:著作權,又稱版權,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享有人格利益,以及支配該作品並獲得財產利益的權利的總稱。

哪些作品受著作權保護?
答:任何作品只要屬原創作品,即受著作權所保護,如文學作品、藝術作品、電影、音樂、戲劇作品、電腦軟件、攝影、雕塑、陶瓷及建築等各類作品。

作者應以什麼方式獲取著作權保護?
答:作者的著作權是不需經登記註冊即可得到法律保護;只要作品創作完成,無論是否發表,即自動享有著作權。著作權只是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,不保護作品反映出的思想、方法、觀點和事實本身。

http://www.ipd.gov.hk/chi/pub_press/publications/hk.htm
根據「香港的版權法」,互聯網傳送的版權作品,也受保護。未必是饒有藝術價值、獨具匠心或創意非凡的,也可擁有版權。版權是一項自動賦予的權利。在創作完成後,有關作品即擁有版權。

 

老陳食稿講《新威簾》預調奶茶、肧芽奶茶 (2011年04月20日)
http://new.cyberctm.com/blog/oldchan/archives/1649

米珠蓮的《茶記秘製凍胚芽奶茶》(2011-09-12)
http://news.hkheadline.com/dailynews/content_su/2011/09/12/161102.as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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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陳食稿講《新鴻發》(新威簾分店)酥皮蛋撻(2011年04月14日)
http://new.cyberctm.com/blog/oldchan/archives/1629

米珠蓮的《食乜好——澳門超香滑酥皮蛋撻》(2012-03-01)
http://news.hkheadline.com/dailynews/headline_news_detail_columnist.asp?id=181586&section_name=wtt&kw=2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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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陳食稿講《新威簾》(2010年07月27日、29日、31日)
http://new.cyberctm.com/blog/oldchan/archives/857
http://new.cyberctm.com/blog/oldchan/archives/868
http://new.cyberctm.com/blog/oldchan/archives/875

米珠蓮的《爽彈嫩滑乾炒牛通》(2010-12-30)
http://news.hkheadline.com/dailynews/content_su/2010/12/30/134375.asp

 

 

 

以下是《男人生活》食稿 對照 《頭條日報》米珠蓮 分別於2010年12月30日2011年09月12日2012年03月01日的食稿

 

《男人生活》專欄原稿
(2010年07月27日、29日、31日)
《頭條日報》米珠蓮於2010年12月30日「爽彈嫩滑乾炒牛通」稿件

 

 

(以下綠色部分) 有人修改維基,欲誣衊老陳不知情,其實老陳若是知情,會更早揭發米珠蓮的《爽彈嫩滑乾炒牛通》稿件原來也有涉嫌抄老陳的食稿

 

 

《男人生活》專欄原稿
(2011年04月20日)
《頭條日報》米珠蓮於2011年09月12日「茶記秘製凍胚芽奶茶」稿件

 

《男人生活》專欄原稿
(2011年04月14日)
《頭條日報》米珠蓮於2012年03月01日「食乜好——澳門超香滑酥皮蛋撻」稿件

 

1. 《男人生活》專欄原稿 對照 《頭條日報》2012年02月24日「把握機會 品嚐澳門老字號」稿件

2. 《男人生活》食稿 對照 《頭條日報》米珠蓮 分別於2011年09月12日2012年03月01日的食稿

3. 《男人生活》專欄原稿 對照 《頭條日報》小明 於2012年02月21日的 食稿